“无接触”开庭!即墨搭建特殊时期远程办案绿色通道

    更新时间:2020-02-1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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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2月13日讯 2月12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利用远程视频办案系统,实现远程开庭,支持公诉一起诈骗案件。当日,公诉人、法官、辩护人、被告人分别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无接触”开庭。

案中被告人区某伙同杨某、郭某于1月6日至27日期间在“捷淘购”交易平台冒充服务人员,以为网络游戏帐号交纳激活费为由,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先后诈骗李某13000多元、诈骗冯某6900元。

庭审期间,公诉人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区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审理法官采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区某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文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充分利用远程视频办案系统优势,适应特殊时期办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办案机制,扩大适用范围,畅通适用流程,加强与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联络,形成了积极适用远程办案的共同认识,搭建特殊时期远程办案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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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远程办案,高效做好设备配置、信息联络等工作。同时四部门建立微信工作群,办案人员加入远程办案联络群,随时提出远程办案需求,即时沟通交流办案安排内容。通过广泛开展远程办案,既避免了人员集中,减少了感染疫情风险,确保了案件当事人和办案人员身体健康,又保证特殊时期检察机关诉讼工作依法高效便捷进行,且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7年该院建成远程视频办案系统,积极推广适用远程办案,对认罪认罚案件广泛推行远程提审、远程开庭,做到自觉适用、主动适用、应用尽用,节省办案时间的同时,也提升了办案效率。疫情期间,即墨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远程视频办案系统,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不误齐推进。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咱院积极主动,迎难而上,科学施策,充分运用远程视频办案系统,实现疫情防控和高效办案相统筹,为提升依法科学防控疫情能力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表示,防疫很重要,办案不耽误,检察工作不能等、不能拖。(记者 宋新华 通讯员 吕栋 张晓东 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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