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部署和省、市、高新区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青岛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服务模式,做到既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又确保审批服务效率。
春节前,青岛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已正式启用环境影响评价子系统,全面实现审批流程网上办理,但部分企业对网上申报流程认知度不高,还是习惯到审批大厅申报。针对这一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分局专门对6大类14小项审批事项制定网办业务清单,列明业务名称、网办地址和咨询电话,并在市、区两级行政服务大厅政务网进行公告。建设单位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qdzwfw.sd.gov.cn)或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办事服务板块(http://mbee.qingdao.gov.cn)等,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电子版材料,并通过邮箱告知(gxhb2013@126.com)或电话告知(0532-66966588)。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或个人,进行材料审查和审批服务,办理结果通过快递免费寄送。
为保证“网上办事”便捷高效,青岛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及办理流程,保证疫情期间各项业务咨询能够及时准确答复、网上申报事项按时办理,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办事人员可选择电话咨询(0532-66966588、0532-66966589)、邮件咨询(gxhb2013@126.com)、大厅帮办代办咨询(0532-66966602)、微信联系(17685896612)等方式完成业务咨询和事项网上申报咨询。同时,对节前已受理的项目,工作人员会主动与企业联系,告知事项办理进度及结果。
在疫情防控期间,青岛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审批人员将全程网络在线,对涉及重点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隔离装备、消杀器具、检测仪器等生产项目纳入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特事特办,提前办结。
(消息来源: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青岛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