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王某在地铁即将停止营运时进入温泉东地铁站,随后大声喧哗、醉酒滋事,还用身体撞坏了出入口卷帘门。1月6日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王某醒酒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王某不听工作人员劝说
公安机关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2019年12月23日晚10时40分许,王某进入了青岛地铁11号线温泉东站。车站工作人员上前告知王某车站已停止运营,劝其离开。王某却躺卧在站厅中间,不服从地铁车站工作人员的管理,拒不离开车站。
王某的工友赶到后将他扶到车站外,可王某在车站已经停止运营、站口卷帘门已经关闭的情况下,用身体冲撞B站口卷帘门,造成卷帘门下端脱轨并弯曲变形。王某从卷帘门下强行进入车站,并躺倒在站口地面,阻碍车站工作人员关闭车站,造成车站延时闭站50多分钟,严重影响车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王某不听工作人员劝说
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皋虞站派出所接到值班人员报警后赶到,鉴于王某处于醉酒状态,民警让工友送王某就医醒酒并严加看护,待王某酒醒后到派出所接受询问。12月24日,办案民警持传唤证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据王某交代,事发当晚,他喝了约半斤白酒,随后又去喝第二场,不知道喝了多少啤酒,回宿舍的路上与朋友发生口角后独立离开,迷迷糊糊地来到了青岛地铁11号线温泉东站,在地铁站大厅里耍起了酒疯。
醉酒的王某倒在地铁站大厅的地上
经审查,王某对12月23日在青岛地铁11号线温泉东站扰乱车站运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