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作为全国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截止2019年底,市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基本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全市建成区共打造719条分类收运线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均有一定的收运线路运行;万余家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收运餐厨垃圾全部纳入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有害垃圾纳入全市危险废物处理系统统一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纳入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利用;全市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8400吨/日,主城区生活垃圾已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可持续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正式实施,与前期制定的《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形成垃圾分类主干法规体系。市区两级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双组长领导小组,逐渐形成了“市级抓总、条块结合,部门指导、属地作战”的工作推进模式。市级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各区综合考核以及“达标街道”工作奖补,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内容,激励督促机制逐步完善。
二、充分开展组织发动。
一是紧抓垃圾分类与基层党建的融合,加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在垃圾分类中的重要作用,累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4000余次,参与党员12.6万人次。二是紧抓垃圾分类与学校教育的融合。全市征订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40万册,垃圾分类知识全面融入中小学课堂。今年以来,教育系统组织师生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 1.5万次,参与师生141万人。三是紧抓垃圾分类与志愿行动的融合。积极探索发动各类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00余次,覆盖人群360余万人次。
三、不断营造宣传氛围。
围绕“垃圾分类,青岛有你”设计宣传发动主题,加大在电视、广播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的频次,每天播放总次数超过90次;在386辆公交车体、864个公交站亭和工地围挡、261个地铁站点灯箱设置垃圾分类海报,利用73个楼宇广告设施、154个户外大屏、500个公厕LED播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和口号;全市建成9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大型处理设施设立“市民开放日”,月均接待近万人。启动“垃圾分类科普先行,美丽青岛你我共建”科普宣传系列活动,组织近百场垃圾分类科普活动。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下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韩正副总理座谈会、住建部垃圾分类座谈会等工作部署,举全市之力全面深化,努力构建起生活垃圾分类的“四梁八柱”,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为国家普遍实行垃圾分类提供“青岛经验”,贡献“青岛力量”。
一是根据《办法》要求,加快制定和出台相应的配套标准,形成基本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以《办法》宣传贯彻为契机,通过广泛宣传活动、依托各类宣传载体,营造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氛围。
三是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设施设备,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四是根据《办法》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各环节的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导和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政机关强制分类义务,发挥工会、团组织、妇联、社工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深化垃圾分类进校园教育工作,不断巩固我市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