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引才育才用才的内生动力。我市坚持正向激励,对人才培养单位给予“真金白银”奖励。近日,首批用人主体奖励资金1510万全部兑现,涉及128人、70家单位,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3家单位获得百万以上奖励,最高获奖182万元。
从企业主体看,85%以上的获奖企业为生物医药、信息科技等高新技术企业,以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小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企业,正成为聚集高端人才的生力军。
此次兑现用人主体奖励,是按照青岛市《重点人才工程奖励资助实施细则》实施的,该细则涵盖4个系列、21项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根据入选类别,分别按每人次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标准对用人主体进行奖励。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青岛市高级协会会长李华军说:“只有充分激发用人主体的引才育才内生动力,实现人才与用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主席王华明说:“以往的奖励政策主要针对人才本身,现在这种双奖励政策,是对我们用人单位重视人才工作的极大认可,可以说进一步调动起了我们育才的积极性,让用人单位和人才工作者有了很强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实施用人主奖励,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育”链条。青岛市高级专家协会秘书长、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殷连刚说:“用人主体奖励与引才红娘奖励形成互补搭配,一个侧重激励人才培养,一个侧重激励人才引进,打造我市人才引育双翼,助力形成人才快速集聚新态势。”他进一步解释道:“对于用人主体奖励资金使用,我们给予用人单位充分的自主权,就是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其他附带条件一概没有。这是我们向用人主体放权的一个具体细节,反映的是我们自我革新、自我突破的勇气。现在正在委托第三方对现行人才政策进行复盘,及时修补漏点,打通堵点,加快从有政策能落实向快落实的转变。”
另据了解,青岛市的“未来之星培养工程”政策也是对用人主体实施奖励,即每年遴选有望入选院士、国家特聘专家等的优秀人才,跟踪培养2年,每年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补助,培育助力这些人才跃升新的人才层级。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