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高新区公安分局经过大量的缜密侦查、艰苦取证,远赴广西成功破获涉案金额为98万元的特大电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并于10月28日晚从广西成功将其押解归案。
今年6月,高新区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刘先生多次在公司邮箱接到以其公司王姓总经理名义发来的邮件,要求建立QQ工作群。后刘先生将QQ群建好之后,将群号通过邮箱发给该“总经理”。6月3日,“总经理”主动将该公司某杨姓“副总”加入QQ群。由于该公司确有一位姓名相同的副总经理,因此刘先生未对该情况产生怀疑。随后,“总经理”又让刘先生把公司通讯录发到群里,并要求把会计王女士、陈女士加入了QQ群。
群内人员加齐后,“杨姓副总”通过该QQ群让会计陈女士电话联系某公司“李总”商定一项合同签订事宜。经陈女士联系该“李总”,双方无法就合同内部分条款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签订。这时,“李总”向陈女士要求,如果不能签订该合同,须退还其先前已经支付的定金98万元。
当陈女士通过QQ群向“总经理”询问98万元定金事宜时,该“总经理”称定金确已打入其个人账户,要求会计先从公司账户将钱款退还给“李总”,随后其会将个人账户中的款项再转入公司账户内,并在群里发送了曾收到“李总”定金的转账截图。
随后,会计王女士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入98万元。6月4日,该公司财务人员在当面向公司真正的王总经理汇报后,发现被骗,遂立即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
接报案后,高新区公安分局在省、市两级公安反诈中心和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专案组民警历时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先后转战广西南宁、广东惠州、河南周口、浙江杭州等地,最终锁定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乘坐车辆及居住地址,并于10月24日在广西宾阳县进行了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30岁)、黄某某(男,23岁)、朱某(男,26岁)、阮某某(男,18岁)。以上4人全部为广西宾阳县人,其中3人曾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接受过警方打击处理。10月28日晚,专案组成功将该4名犯罪嫌疑人由广西南宁押解至青岛。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为全市秋冬严打整治攻势再添战果。
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4名、贩卖银行卡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各类银行卡10余张、银联POS机3部、电脑3台、手机10部、手机卡20余张、银行U盾6个、车辆3台。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