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红岛人民医院2020年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简章

    更新时间:2019-10-13 20:27  

文明智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红岛人民医院面向全国选聘优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青岛市红岛人民医院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主要面向国内优秀人才及重点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行程及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提交个人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现场或回青考核的方式。采取现场考核方式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在校园招聘当地参加考核,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采取回青考核方式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回青集中考核,具体事宜详见招聘单位网站。现场考核和回青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11082

监督电话:0532-66966988 66966708

附件1:2020年红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行程安排表

附件2:2020年红岛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双选会及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社会事务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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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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