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份"限制令"!"老赖"耍赖 儿子高价学上不得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9-09-26 09:36  

19日,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北京,将限制消费令、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到被执行人辛某之子王某某就读的高收费私立学校。据悉,这是青岛法院发出的首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令。

2018年,北京某公司、辛某因拖欠青岛某公司电影版权费,青岛某公司诉至市南法院,经调解,双方约定北京某公司、辛某共欠青岛某公司买断版权发行费270万元并分期偿还上述费用。判决生效后北京某公司、辛某拒不履行上述义务,青岛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6月,被执行人辛某迫于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再次约定分期偿还。但之后辛某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市南法院依法恢复执行,并将辛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按照辛某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送达。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辛某之子在北京某一高收费私立学校上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于高收费私立学校。

市南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北京,查出了辛某之子王某某就读的学校。通过调取王某某的在校证明、收费标准、辛某付款凭证,得知该校每年学费高达20余万元。市南法院依法向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学校同意在一个月内按照规定为辛某之子王某某办理退学或转学手续。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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