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强政务侧供给力度 提升高校毕业生聚青“能级”

    更新时间:2019-09-10 15:54  

9月9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青岛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的重要内容,以市场化、专业化、平台化思维,实施政策、服务、宣传“三项新政”,推动高校毕业生留青、来青、回青并取得积极成效。截至8月底,全市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来青就业19.1万人,同比增长3.8%。

优化政策为毕业生解难题

聚焦发挥好政府作用,优化政策体系,破解毕业生聚青发展中的遇到的难题。一是针对住房成本高的问题,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对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二是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青年人才瓶颈,对派遣期内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及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三是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毕业生留不住的问题,实施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四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不强问题,实施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政策。

提升城市环境“亲和力”

从降低落户门槛入手,简化手续、打通信息壁垒,努力提升服务供给水平。针对毕业生落户门槛高的问题,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扩大到外地生源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针对毕业生就业手续复杂问题,简化经办手续,全面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网上登记手续、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实现“全程网办、全市通办”。针对系统内部信息共享程度不高问题,创建毕业生信息线上采集平台,高校毕业生经实名认证、学历学位信息确认后,在全市人社系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职称评定等业务经办以及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时,不再需要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实现毕业生学历信息全市共享。在全省率先实现就业登记、社保、劳动关系“三口合一”,启用智慧就业大厅,大幅精简申请材料。针对跨部门信息壁垒问题,运用大数据思维,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思路,加强工作协调,发挥政务资源共享平台作用,提升跨部门信息共享水平。

提升政策传播能力

针对高校毕业生政策多散的问题,实行政策“一本通”制度,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把在校生、毕业生关注的政策进行整理优化,围绕政策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申领程序三个维度,形成政策“一本通”“一页通”“一网通”,并与在青高校、省内外高校联合,采取校园网推送、微信推送等高校毕业生乐见的方式,扩大政策知晓面。针对高校毕业生接受程度不高问题,创新实施政策讲课制度,主要是分校长、就业指导部门、学生三个层面讲课,提升政策传播能力,提高政策的接受度。目前,已经面对全市21所在青高校校长开展了首次授课。下一步,将争取在9月底前实现在青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学生的全覆盖,加快向省内外重点高校覆盖力度。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制度上下手,在21所在青高校全部建立就业服务工作站,青岛为每所高校安排1名就业服务专员,全面对接高校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服务到位。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二维码

责任编辑:刘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