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于7月底顺利结束,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着力针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斤少两”“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等消费欺诈、消费陷阱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查办消费欺诈案件 379 起,结案276起,罚没款299.1211万元,为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净化消费环境、震慑违法犯罪,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第三批7起消费欺诈典型案例。
这7起消费欺诈典型案例包括:市南区大经英记楼海鲜美食娱乐广场故意使用不合格电子台秤欺诈消费者案、西海岸新区大村鑫源丰饭店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食品案、市北区一品行箱包店销售侵犯“MCM”、“香奈儿”、“圣罗兰”、“Gucci”、“Goyard”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城阳区旭佳乐超市销售侵犯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平度市俏海渔仓手工水饺店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案、北京城建青岛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及排除消费者请求支付违约金案、青岛景福宫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记者 王伟 通讯员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