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 近期,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鲁医保发〔2019〕51号文件做好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
根据文件,凡是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0-17周岁的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另外,残疾儿童的康复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还可再按照市残联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康复救助,个人负担将得到进一步降低。目前全市有21家医保定点医院承担此项医保业务。
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一是新增4个精神障碍病种纳入门诊大病范围: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二是取消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三是对按成年居民二档参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二级定点医院的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65%提高到70%。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其居民大病保险按年度累计的大额补助起付标准,由原来9000元降低至5000元。上述政策调整自2019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市医保部门正抓紧调整网络系统结算程序,系统程序 9月份调试上线后,将对参保人自政策正式实施之日起发生的医保待遇差额给予一次性补报。(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儿童日间康复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6号
2 青岛市市立医院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
3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青岛市辽阳西路217号
4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99号
5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29号
6 青岛市按摩康复医院 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8号
7 青岛洪强骨科医院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3号
8 青岛维可迈中医康复医院 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9号10号楼
9 青岛崂山明岐中医医院 青岛市崂山区同兴路712号、辽阳东路12号4、5层
10 青岛市黄岛区中心医院 青岛市黄岛区黄浦江路9号
11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2877号
12 青岛市黄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一中心 青岛市黄岛区东楼路168路
13 青岛脑病康复医院 城阳区河套街道汇泉路998号
14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即墨区健民街4号
15 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 青岛市即墨区兰岙路1281号
16 即墨祥泰医院 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海尔路东侧(姜戈庄村南)
17 胶州市人民医院 青岛市胶州市广州北路88号
18 平度市人民医院 平度市扬州路112号
19 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 平度市蓼兰镇政府驻地高平路22号
20 莱西市人民医院 莱西市烟台路69号
21 莱西市中医院 莱西市文化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