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要求,组织实施好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如下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学深圳、赶深圳,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聚焦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强化问题导向,集聚优势力量,全力打好五场攻坚战,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创新创业环境,推动我市成为新技术新产业的重要策源地,打造长江以北地区创新创业高地,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科技支撑。
到2022年,全市创新创业生态显著优化,“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科技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突出,传统优势产业保持领先,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科技创新对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9%,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总量达到400家,新增科技领军人才1000名、科技服务人才500名,私募基金数量超过800只、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2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500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家。
二、攻坚计划和任务
(一)科技人才支撑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到2022年,新增科技领军人才1000名、科技服务人才500名,创新型企业家不断涌现,支撑创新创业生态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2.攻坚任务
(1)强化人才引进培养。①聚焦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坚持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推进,强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对急需或特需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②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着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营造尊重企业家、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③推动驻青高校院所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设置,强化人才培养和成果供给,提升协同创新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发展;重点支持10个学科建设。④围绕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引进和培育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等各类科技服务人才。⑤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科技精准扶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依靠科技与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2)激发人才活力潜能。①允许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通过兼职兼薪、在岗或离岗创业、成果转让或入股等形式取得合法报酬。离岗创新创业3年内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规定期限内,离岗创业科研人员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等方面与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②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进一步弱化“称号”“学历”“职称”等前置性门槛,引导鼓励更多人才参与科技项目研发。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将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认可度作为人才引进效能评价的依据。③对科技人员在创新实践中产生的非主观故意违规,或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项目任务的,给予结题并允许继续申请财政科技资金支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氛围。
(3)提升人才服务水平。①落实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功能,提供精准高效的人才服务保障。②推进人才服务便利化改革。提高办理效率,外国人工作许可办理时限,由2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二)资本助力创新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到2022年,创投风投机构规模显著提升,融资、信贷、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更加精准有效,私募基金数量超过800只、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200亿元。
2.攻坚任务
(1)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①设立科创母基金。重点支持成果转化和高端科技型产业化项目培育。基金总规模500亿元,首期120亿元,原则上参股初创期子基金的资金比例不低于60%。②促进创投风投机构集聚发展。出台打造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中心的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专项招商,加快创投风投机构集聚。③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创投资本加大投入,支持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孵化器种子投资基金等,支持引进海外天使投资人等国际创投资本和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知名投资机构与政府引导基金共同设立专项产业基金,开展全产业链多阶段投资。④拓宽和完善投资退出渠道、方式。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各类主体组建设立并购基金。发挥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和青岛财富产品交易中心作用,依法合规建设创投风投项目转让交易平台。
(2)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①完善科技金融风险补助机制,对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创业投资给予补助。②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事业部,开发“科技贷”“人才贷”“园区贷”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创新风控机制。③创新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将银行业“信贷投放”与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相结合,以企业与投资机构达成投资协议或认股承诺为前提,通过投贷、投保贷、跟贷等多元组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定制化融资服务。
(3)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①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依托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联合银行、担保、保险、创投等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金融服务。②实施科技金融特派员计划,建设专业化、体系化、网络化的科技金融特派员队伍,通过上门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挖掘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开展科技金融服务。③组织常态化融资路演对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与行业协会、科技园区、平台机构及各区(市)统筹联动,促进企业需求与资本供给精准对接。
(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到2022年,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打造传统优势产业,培育重点新兴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500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家。
2.攻坚任务
(1)打造传统优势产业高峰。聚焦现代海洋、智能家居、高分子材料、轨道交通装备、新型纺织材料及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统筹人才、企业、机构、平台、项目等创新资源,强化科技赋能,打造国内乃至全球的产业高峰。
(2)培育重点新兴产业。结合现有科研和产业基础,围绕微电子、5G、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轻型航空动力、仪器仪表、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发展产业方向,通过“双招双引”和政策扶持,推动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3)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百千万”工程2.0版,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头部科技企业,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①打造百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遴选百家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上市培育库,开展挂牌上市行动,积极帮助企业对接资本市场。②培育千家“千帆企业”。强化科技金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运营等精准服务,推动“小升规”“企成高”,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③服务万家小微企业。全面推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税收减免优惠等普惠性政策,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群体发展壮大。④强化头部科技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搭建高端平台、实施重大专项、布局创新中心等方式,支持头部科技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
(4)推动科技产业集聚区发展。①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集聚能力,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为抓手,推动青岛高新区创新提升,打造创新创业先导区。②支持青岛蓝谷瞄准世界海洋产业新业态,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打造优势特色海洋产业集群和海洋三产融合发展集聚区。③支持青岛国际院士港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三位一体的功能定位,建设面向世界开放、集聚全球创新要素的重要平台。
(四)高端创新平台建设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到2022年,搭建重大平台、企业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总量达到400家,城市科技创新实力显著提升。
2.攻坚任务
(1)加快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功能实验室、联合实验室、开放工作室、大型公共科研平台、国际协同创新中心,构建“核心+网络”全球协同创新网络。
(2)发挥各类平台创新集聚作用。①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中科院系统高端海洋科技资源在青集聚发展,力争2020年投入运行。加快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暨山东能源研究院建设,强化院、省、市联动,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系统推进“三平台、两中心、一网络、一基地”建设,打造高速列车技术创新高地。加快国家深海基地建设,提升深海探测能力,打造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②建设创新资源集聚平台。依托青岛国际院士港、博士创业园等平台,加快引进集聚高端人才、技术和项目,构建资源整合平台和网络。③建设企业平台,依托企业主体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推动行业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④发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双创平台作用,促进创新活动与产业发展深度融通。⑤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体系,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为科技企业、人才、机构提供优质公共服务。⑥发挥大学和研究机构作用,依托优势学科和优势科研力量,深度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五)科技服务提升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覆盖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多领域的科技服务体系,全市科技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渠道进一步畅通,科技服务业态更加完善。
2.攻坚任务
(1)深化科技管理改革。①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科研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赋予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更大自主权。②改革项目评审和立项机制。加大企业、创投、咨询等领域专家参与度和话语权,把产业化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改革项目立项方式,变“相马”为“赛马”,根据绩效评估择优支持。③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科研诚信红、黑名单和联合激励、惩戒机制。④建立决策咨询制度。聘请高水平专家,成立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战略、规划、政策及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⑤压缩技术合同认定办理时限。主要用于办理免税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当日办结,其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7个工作日内办结。
(2)提升技术转移转化服务。①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为目的,采用政府支持和市场化相结合方式,构建运行机制灵活、转化体系健全的新型科研机构,打造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②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对接专项行动,实现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精准对接。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打造全国高端海洋技术交易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建立专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培养职业化、国际化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3)开展孵化器提升行动。①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打造标杆孵化器。②推动孵化园区“走出去”。布局建设异地孵化器,承接更多外地科技成果来青转化。③打造孵化器服务生态网络。聚合孵化载体、技术转移、金融、知识产权、法律等机构服务资源,构建全链条创业孵化服务生态网络。
(4)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①健全市场化专利运营机制,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专利运营基金,引进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高价值专利运营。②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维权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诉讼调解对接、进出口协作等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调统一。
(5)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与科技发达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6)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①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技、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②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蓝洽会等活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重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队长的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指挥部及攻坚队,具体组织实施作战攻坚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攻坚任务。各攻坚队细化分解各项作战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参与单位积极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科技引领战略研究和前瞻谋划,出台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政策措施,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抓好落地落实。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营造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协同创新。紧盯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积极争取参与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和试点示范。强化市与区(市)联动,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深化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对接,加强公共安全、卫生健康、城市建设、资源环境等领域科技支撑。
(四)坚持典型引路。鼓励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先行先试,围绕科技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打造发展新引擎。
(来源: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