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 8月2日,位于巨峰路和南崂路路口的李沧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全面开放,标志着李沧区首个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心正式启用运行,成为市民学习垃圾分类的好去处。
宣教中心包括室外体验区和室内学习区。室内学习区的区域划分十分明确,采用了不同的颜色展板来展示垃圾分类的现状、分类方式、分类意义等内容,展板下面还放置了展柜,向市民展示可回收物的再生利用过程以及小朋友们用废旧物制作的手工艺品。
室外体验区安装了智能垃圾分类箱,市民可以在机器上进行投递,真正体验到垃圾分类只是举手之间的事情。通过这种学习区和体验区结合贯通的方式,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当天,徐水路小学40余名学生和家长在宣教中心进行参观学习,宣教中心的讲师生动地为孩子们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带领孩子们一起观看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并通过小游戏进一步巩固学到的垃圾分类知识。学习过程中,孩子们积极踊跃地参与,主动回答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及周六、周日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30分-5点。10人以上团体参观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电话:87639616。
记者了解到,李沧区城市管理局立足将宣教中心打造成集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参观培训场所。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目前李沧区已通过设置分类垃圾桶和分类标志牌的方式,引导居民进行分类投放,完成覆盖居民15万户,计划年底前实现全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下一步,李沧区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同时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宋新华 通讯员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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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居民区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织物类、废玻璃类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需投放在蓝色垃圾桶中;
有害垃圾包括铅蓄电池、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的垃圾,需投放在红色垃圾桶中;厨余垃圾主要是指家庭生活中丢弃的果蔬、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等,需投放在绿色垃圾桶中。其他垃圾包括破旧陶瓷、尘土、一次性餐具等上述未提到的难以回收的所有垃圾,需投放在灰色垃圾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