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场化、法治化”的工作思路,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新闻办7月31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局长万振东介绍有关情况。据悉,青岛市是在全国率先出台这一“政府惠企法律服务”实施意见。
据了解,政府惠企法律服务总体要求是突出市场化意识,树立法治思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以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法律中介机构购买服务,运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面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解读、适用咨询、实施监督、效果评价、权益维护,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各项政策落地,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法律服务工作内容是提供政策咨询、提供权益保障服务、监督政策实施、参与政策制定。
考虑到国内尚无先例,采取先试点的办法,以涉及鼓励政策较多的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作为市级试点服务对象,同时,在城阳区、即墨区开展区级试点。适时对试点情况评估后,再逐步推开。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的经费由财政保障。市司法局、区(市)司法局按照层级,负责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和对受聘律师事务所的考核。
同时,为了保障意见有效实施,市司法局制定了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支付服务费办法、向中介机构通报政策办法、服务协议、例会制度、政策咨询流程、接受企业反映问题流程、维权服务流程、提出法律建议规程和政务部门反馈企业意见流程等配套制度,将与本意见一并实施。
目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5家律师事务所为首批企业发展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这5家律师事务所已分别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队,目前首批共有63名律师。团队负责人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高级合伙人担任,团队成员为各领域业务骨干。从事领域涵盖民商、行政、刑事、金融、知识产权、仲裁、财税、投资并购、基金设立、涉外商事、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公司治理等各个领域。市司法局近日已组织八个政府部门对63名律师进行了培训,重点对各个部门出台的政策进行了讲解。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采取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对接联系企业,摸清企业痛点、堵点、诉求、意见建议以及法律服务需求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市司法局将围绕服务内容、服务职责、工作目标、服务程序等对参与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进行培训,打造优质、高效、专业化的企业法律服务团队。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