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媒体宣传了高温天气需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政策内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7月24日上午9时接到举报反映“金特啤酒去年今年均未发放防暑降温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企业用工所在地区市劳动监察局联系,派监察员到青岛金特啤酒新技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7月24日上午10时,劳动保障监察员赶到企业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去年的防暑降温费共约1.7万元确实没有发放,今年6月份的防暑降温费已列入工资表,将于7月25日随6月份工资一起发放。劳动监察工作人员针对调查情况,对企业去年未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并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最终受益的必将是企业自身。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第一时间受理、公正调查、严肃查处。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32、市北区58771908、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西海岸新区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即墨区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6、莱西市66030151、保税港区86766803,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为82670331。(记者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