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多家基金公司收到监管下发的《关于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从研究报价、投资交易、销售管理和合规风控四方面,对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提出了细致要求。
在研究报价方面,监管的要求非常具体,既有规范亦有严令禁止。通知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针对科创板发行定价,加强内部估值研究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估值定价决策机制。在参与科创板股票询价报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发挥专业定价能力,认真研究分析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与主承销商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在对有关行业和发行企业进行深入充分的研究并严格履行内部定价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客观、理性、公允报价。通知同时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保证报价的审慎性与独立性,严禁与发行人、承销商串通报价,严禁与其他网下机构投资者协商报价,严禁故意压低或抬高报价,严禁超额申报等行为。
在投资交易方面,针对科创板上市初期可能出现的股价波动和非理性炒作,通知强调,基金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一是要切实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严格控制投资交易换手率,保持基金产品投资策略与投资风格的稳定性与一致性,严禁跟风炒作、追涨杀跌。二是要严格落实组合管理、分散投资原则,在现行法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设定科创板股票投资比例限制、审慎投资,切实做好流动性风险管控,避免因集中持股导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
在销售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会同基金销售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清晰揭示投资风险,将合适的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合规稳健开展科创板相关基金销售业务,不得通过募集期间对外披露销售数据等方式人为制造紧俏氛围,不得通过对外宣传账户中签或者获得配售股票等方式制造炒作热点。
通知还指出,全行业应以此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合规风控。具体而言,一是要针对科创板在发行、交易等各环节的制度创新,认真组织投研、交易、合规等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加强对科创板各项制度规则的理解与认识,全面梳理、修订公司各项相关制度流程。
二是要坚守合规风控底线,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健全优化内控流程,更新完善风险预案,重点加强对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行为的审核监控与监察稽核力度,严禁市场操纵、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建立长期考核机制,对科创板股票投资及科创主题基金,应设置不低于3年的考核期,避免短期考核干扰投资策略的稳健执行。对损害投资者利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基金管理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通知最后强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也为公募基金行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市场环境。全行业应当深刻认识、珍惜把握此次重大历史机遇,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改革创新,与资本市场在改革发展中同进步、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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