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汤臻 摄
位于中山路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义聚合旧址”外立面突然变了颜色。因存在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行为,青岛英普世佳被罚款1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该栋建筑是位于中山路82号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梳理近年来的报道可以发现,因使用方对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了解等因素,多栋文保建筑存在“受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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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擅自修缮被罚十万元
根据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的公告,今年5月,新浪微博网友反应位于我市中山路82号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义聚合旧址”重新装修,不仅改变外立面颜色,且对屋顶进行改建。接到群众反映后,该局立即行动,多次对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文物专家进行了实地勘察,形成了专家意见。5月23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使用方青岛英普世佳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依照文物建筑专家勘察后出具的专家意见对该场所进行了再一次现场检查。经查,该场所的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虽经山东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修缮文物本体,且修缮中未严格执行已批准的修缮方案,存在着屋面瓦材料与设计不符、屋面老虎窗与设计不符、楼房外立面粉刷颜色与设计不符、一层②-④轴房间改为二层等问题,明显改变了文物原状,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行为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施工破坏文物本体的行为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按照省批复方案修复,修复前,应报山东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整改施工,恢复原状。两种违法行为合并罚款共十万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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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
是省市两级文保单位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山路82号看见,整栋建筑的修复已基本完成,建筑一楼开设了一家咖啡馆。据反映问题的网友所提供照片,翻新过的义聚合钱庄旧址,外墙颜色由白色变成了米黄色。不仅如此,屋顶还增加了五扇窗户。采访中,市民告诉记者这处建筑确实和以前有点不同。在建筑外墙面上,记者看到该建筑于2006年12月7日被列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资料显示,义聚合是青岛一家私人钱庄,店主是兄弟三人王德义、王德聚、王德合,“义聚合”就是从中各取一字而得,成立时间为1928年。钱庄成立后,兄弟三人制定了严格的店规,钱庄发展蒸蒸日上,随后一举买下了中国银行的中山路82号大楼。如今它还是山东省和青岛市两级文物保护单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查处过程中,他们联系了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调取了该建筑的相关产权资料,但一直找不到其建设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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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老建筑频频“受伤”
中山路82号擅自被修缮行为,只是近年来我市老建筑保护中的一个缩影。记者调查发现,2017年,位于馆陶路12号的省级文保单位——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主入口立柱雨棚遭破坏性拆除。执法人员随后调查发现,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现使用单位工商银行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以对主入门口防雨棚进行维修加固为由,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文物本体两根“罗马柱”及柱头、底座拆下,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北二支行给予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青岛汇丰装潢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2013年,施工单位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俾斯麦兵营营房进行修缮施工作业,但不能提供任何合法的文物保护单位施工手续,文化执法部门接到消息后赶到现场制止,并对建设方和施工方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3月,李沧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走访中发现九水路170号乙“不可移动文物”存在被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商业营利等,于是立即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该建筑属于原“青岛农事实验场”旧址的一部分,建于1917年9月。资料显示,“青岛农事实验场”是当时山东仅有的两家农业研究机构之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李沧区检察院将其纳入公益诉讼监督的范围,并将相关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向李沧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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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每季度要巡查一遍
历史建筑是青岛城市特色风貌的重要载体,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在青岛,这些历史建筑历经数十年、甚至上百年风雨。2012年公布施行的《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当中规定:“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市房产主管部门综合整修保护计划的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养,保证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保持整洁美观和原有风貌,合理使用。”即便是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修缮时也决不可“任性”,不能单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来修,而是要按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和施工,做到修旧如旧。如果说城市是一本书,那么,一幢幢历史建筑就是书中最美的文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几年来,我市查处多起未经审批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致使文物本体损坏的案件,主要原因是使用单位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文物保护处室只有几名工作人员,为保护好岛城的文物建筑,该局要求工作人员每季度对岛城的省级文保单位巡查一遍。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执法,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保护
纳入立法调研项目
文物保护利用已引起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关注,7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李苏满介绍,我市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市控规,实行“一张图”管理,实现了与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多规合一”。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修缮工程,“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37亿元,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和施工方案设计,对青岛德国建筑、八大关近代建筑、齐长城等实施保护修缮,对即墨故城遗址、瑯玡台遗址等进行考古发掘,专项资金累计扶持项目126项。同时, 大力加强文物保护法治制度建设,《青岛市文物保护条例》纳入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经过多年努力,各级党委政府对文物工作特别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敬畏之心不断增强,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逐步树立。另外,建立了文物安全巡查制度,严厉查处文物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近年来,先后督办了湛山炮台损毁、即墨古城建设拆除文物、朝鲜银行旧址违规修缮等案件,累计处理相关责任单位20余家,行政处罚140余万元,有效遏制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的多发态势。
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深刻把握中央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文件精神,做好文物重大改革事项的落地实施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以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共享、跨界创意和智慧应用为重点,有效发挥文物科技支撑作用。全面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完成《青岛市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公布一批红色文化遗产名录,修缮一批红色文化遗产旧址,发挥革命文物在红色传承和爱国主义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大遗址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即墨故城遗址、瑯玡台遗址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依托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海基地,组织开展胶州湾海域水下沉船遗址调查发掘工作。
全力推进青岛老城区申遗工作。完成老城区申遗可行性研究,着手开展老城区文物保护规划和申遗文本的编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万国建筑博览区”规划和建设工作,打造我市老城区保护和城市文化展示的重要品牌。积极申办2020年“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继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博物馆,力争到2021年我市博物馆数量突破120家。将“博物馆城”融入国际时尚城建设,让更多博物馆集聚“时尚”元素,打造“可深情触摸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探索开展文物旅游融合工作,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助推旅游业大发展。另外,完善文物保护制度建设。全力推进《青岛市文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文物执法督察力度。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继续加大对法人违法的整治力度。严打文物犯罪,完善和拓展文物违法举报渠道,织牢织密文物安全保护网。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徐美中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