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强制性

    更新时间:2019-07-17 16:39  

7月15日,山东省住建厅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媒体通报会。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透露,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将于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提交立法计划。

目前全省已投产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共129座,涉及处理规模6.89万吨/日,在建49座,涉及处理规模3.98万吨/日,预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

据了解,截至5月底,全省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万吨/日:在建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3.98万吨/日。已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2902吨/日。截至目前,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整治完成134个。

2017年,我省济南、青岛、泰安入选国家46个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名单,2019年,选择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5个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取得阶段性进展。

但总体来看,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末端处理,都存在短板。“比如,试点推进力度不够,垃圾分施设施基础薄弱,末端处理技术水平不高,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分类标准和法规体系不健全,群众分类意识不强等困难问题,都亟待破解。”杨建武说。

下一步,山东要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全程分类体系;要强化政策支持,在设施用地、资金支持、制度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上做好保障;要强化立法推进和标准体系建设,力快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处理规范等法规标和技术导则。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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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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