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犬队员们在河南庄小区里捕获一只违法饲养的犬只。刘卓毅 摄
为贯彻落实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解决市民反映较为突出的存在不文明养犬问题,近日,李沧公安分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辖区宠物医院等多部门展开了专项宣传和整治活动。活动当天,一批未拴犬绳、未办理犬证的犬只被捕获,犬主人也吃到了罚单。
当天上午,记者在万年泉路的中海国际社区内看见,李沧公安分局浮山路派出所、治安大队和多部门设立了“公安犬只户籍管理·犬类狂犬免疫”工作台,不少居民带着家中饲养的犬只前来咨询或者办理犬证相关事宜。 “我家的狗原本有狗证,但上次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把芯片弄丢了。 ”一名专门来给爱犬补办电子芯片的女子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宠物医院医护人员在犬只的颈部皮下再次植入了电子芯片。 “一直想给狗办个证,但没时间去。 ”一名女子牵着养了六个月的法国斗牛犬,到场咨询办证事宜,随后按照规定,给爱犬上了“户口”。记者在现场见到了李沧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中队长周发江,他告诉记者,这次集中活动是为了将办理犬只“户口”等各种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也是为了宣传文明养犬。周发江提醒犬只主人,《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了“一户只能饲养一只犬”,公安机关还公布了40种禁养犬,不允许在禁养区域内饲养。饲养犬只前,要让犬只接受疫苗注射,为它植入芯片,一次性缴纳400元相关费用,犬主人还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租房合同等证件或单位营业执照,携犬只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为犬只办理“户口”。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违反条例的几类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罚。当天上午,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中队展开了巡查。副中队长赵本棣在台柳路河南庄小区里发现,一只没有拴绳、体长约80厘米的白色犬只正在居民楼前溜达,它没有佩戴项圈,也没有人牵着。执法人员发现周边无人后,立刻呼叫专业捕犬队到场进行抓捕。执法队员刚将犬只抓进网兜里,一名自称是狗主人的男子上前找到了他们。 “这是我朋友寄养在我这里的狗,我养了很多年了,邻居们都知道。 ”男子辩解,狗刚才只是在外面散步。执法队员指出,携犬出户未佩带犬牌、未为犬只束牵引带或者未即时清除犬粪的,根据条例将被处罚。执法队员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我们会继续巡查,并根据居民的举报,查处违法养犬的行为。 ”赵本棣说。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规范养犬行为,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全体市民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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