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公布2019年第5批终生禁驾人员(附信息表)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9-07-1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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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19年第5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又有5人被终生禁驾。这5名驾驶员中,驾龄最长的14年,驾龄最短的2年。5名驾驶员中1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其他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8年2月17日晚6时许,李某驾驶车号为鲁BM67F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胶州市杜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胶西镇小李家庄村路段,与由东向西抱着幼童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某相撞,致李某某及幼童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肇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驾车逃逸,于当日投案自首。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

2017年11月26日下午5时10分许,张某某醉酒(140.98mg/100ml)后驾驶鲁BA13S7号小型轿车沿胶州市铺集镇沟里路村南北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铺集镇沟里村南侧路段,与对行侯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三轮电动车上还载有战某某。事故致侯某某、战某某受伤;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月28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弃车逃逸。张某某违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记者 汤臻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青岛市2019年第5批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驾龄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被追究刑事

责任情况

1 纪增财 男 22 4 370281********391X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 王海 男 32 8 152104********4111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有期徒刑四年

3 刘强 男 31 8 370982********1614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有期徒刑七个月

4 张传龙 男 40 14 370727********8475 A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5 李峰 男 20 2 370281********4619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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