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互联网“加持”,处方药销售变得便捷高效、有据可查,但各方角力,政策几度“松绑”“收紧”
网售处方药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
近日,有媒体对20家购药APP售卖处方药的情况调查发现,用宠物狗照片当处方,竟能成功下单;最低10mg就可能导致儿童死亡的毒性较大的处方药——硫酸阿托品片,无须处方就能一次性网购多瓶。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哗然的同时,也让本就政策不甚明朗的网售处方药,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近年来,网售处方药政策的制定经历了几轮修改,几度“松绑”“收紧”,甚至被业界形象地称为“翻烙饼”。
有分析认为,网售处方药究竟是“松绑”还是“收紧”,关系一个千亿元级的市场。如此庞大的市场蛋糕,企业无不跃跃欲试。在这个过程中,出于对药品安全和质量的考虑,各方态度不一,政策悬而不决,而这也让医药电商们举棋不定、踟蹰不前,网售处方药的“正确打开方式”究竟应该是什么。
企业左右为难
虽在医药行业摸爬滚打了13年,但对于互联网到底能不能卖处方药,某互联网医疗企业副总裁兼医药事业部总经理汪坤的心中一直有个结,“对于企业来讲是左右为难的,到底应该放开去做,还是不放开去做”。
放眼整个行业,像汪坤一样存有类似焦虑的人不在少数。
2014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虽然这一版《征求意见稿》没有落地,不过该条款被业内视为默许处方药网售的信号。
而在此之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先后就网络药品监督管理征求意见,明确不得网络销售处方药。
不过,去年密集出台的多份“互联网+医疗健康”文件,再次释放出官方对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的开放态度。
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分别下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均明确提出,允许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以在线开具处方,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这些肯定的信号,让汪坤和同行们一度看到了希望。然而,今年4月,情况发生大逆转。《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与此前相关文件多有冲突,此举被解读为试图关闭网售处方药大门。
某电商平台健康医药部总经理金恩林说,“作为从业者,希望互联网处方药销售能早有结论,因为过去这三年一直处于合规与否的纠结、困难中。”
不仅仅是企业方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认为,条款说得有些绕口,表达的意思也有些难懂,甚至可以理解为在一些情境下,处方药可以网售,如企业不通过第三方网络,而是自建网络平台和配送系统,是不是就可以销售?
“禁止的是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媒介,还加了一个限定,直接销售处方药,通过这样的条款就会发现,其实立法者也很纠结。”赵鹏说。
便利和质疑
在网售处方药的拥泵者看来,互联网加持下的好处毋庸置疑:慢性病患者复诊时,无须舟车劳顿、频繁挂号,同时也减少了医疗资源的浪费,此外也让药品的购买路径有迹可循。
金恩林告诉记者,从所在平台网售处方药的线上统计数据来看,慢性病用药的平均复购率为一年六次,多的达一周一次或两周一次,而且很多情况是子女为老家的父母在线购药,网售处方药还是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便捷。
汪坤对此也深有感触。他介绍,在上海,不少大医院中,多半门诊患者来自江浙皖等周边省份,且多是重病或慢性病患者来挂专家号看病、拿药,他们还要掏路费和住宿费,成本很高。
结合平时去实体药店买抗生素类处方药的亲身经历,金恩林说,不少药店更倾向于为患者“推荐”一些高毛利药品,而线上购药没有这个环节,患者多会购买线上畅销的大品牌的药品,这提升了品牌药、原研药等药品的可及性。
“我曾去上海中山医院,很多医生处理最多的是复诊的问题,很多专家没有时间看真正值得他看的病。”上海某医药公司副总经理章戈认为,从医院的角度来看,不少医院也想开设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加处方流转平台来帮助慢性病病人复诊,并推动分级诊疗。
便民之余,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院长助理王岳认为,网售处方药将真正扭转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斩断过去药品销售中的商业贿赂,降低药价。
在传统模式中,处方药是被动消费品,由医生下处方,决定患者吃哪家的药,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可以实现医生只开药品通用名,患者参考用户评价,自行选购哪家药厂生产的该药品。王岳认为,如果可以网售处方药,医药企业可以直接察看到病人用药后的评价,这才是正确的商品销售秩序。
相较于网售处方药带来的便利,质疑者更担心处方药一旦网售放开,会成为假药泛滥、用药危险的温床。
这些担心并非耸人听闻。过去有媒体曝光,去年,两名年轻女孩先后因网购某治疗急性痛风的处方药,过量服用而亡。此外,电商平台违规出售处方药泛滥,处方审核形同虚设。如此确凿的用药风险,都成为质疑网售处方药的现实依据。
监管是重点
不容回避的是,这些现实困境正让监管“挠头”。
“法律管制应聚焦于问题的实质,对各类商业模式、商业组织形态保持中立,只要能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实质性目标,应避免过多干预。”在赵鹏看来,网售处方药的核心问题是能不能保证处方的真实,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需要保温的药品,第三方平台的配送和仓储系统是否规范以及能否实现对个人数据的保护。
关于药品的仓储和配送,金恩林坦言,目前其所在的电商平台有1000多万平米的仓库,“但这1000多万平米的仓库跟我们没有关系,因为药品仓不能和别的仓储合仓,还有一些需要温控的药品超出了现有的配送能力”。
采访中,专家和业界普遍认为,医药领域的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和规范,不能因噎废食。
4月23日,在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时,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网售处方药不应“一刀切”禁止,应完善电子处方等环节规范网售,并与现有制度做好衔接。
王岳认为,网售处方药必须坚持两点:一是电子处方的身份识别标准越严越好,以较严格的标准倒逼市场和行业改变;二是可以有步骤地开放,可以将选择权下放给地方,条件好、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先放开网售慢病处方药。
由于实体药店自建网站售药的成本较大,北京某大药房副总经理兼质量负责人侯明霞表示,如果网售处方药放开,他们希望同合规的医药电商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合作。
面对政策的摇摆不定,金恩林希望能有条件地放开网络药品销售,进行规范管理,对配送和仓储环节提出规范要求,完善药品流通和供应保障体系,而不是任由一些企业“野蛮生长”,反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李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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