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3+2”“3+4”分段培养 涉及院校50所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9-06-19 15:04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职高专院校50所,共计100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28所,招生规模5320人;“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非师范类试点中职学校35所,共计43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17所,招生规模1720人;师范类“3+4”试点中职学校9所,共计13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6所,招生规模1270人。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已参加山东省2019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下50分(含)以内的考生。

“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各设区的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7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的按各科总分排名计算,以等级呈现或以“分数+等级”呈现的参照非艺术类前55%、艺术类前75%的比例由各市确定报名资格。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市,相关市要及时报告我厅,由我厅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市安排招生。

“3+2”对口贯通培养考生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在专科(高职)普通批按文史类或理工类填报志愿,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规则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

“3+4”对口贯通培养考生录取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由各设区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各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组织实施。“3+4”贯通培养的招生录取需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在公布的计划内,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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