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在第二届“六月六孝亲文化周”活动期间,高新区党群部、社会事务局、宣推办、文明办、妇工委联合开展了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孝亲文化示范社区”“孝亲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动员全区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孝老爱亲活动,知孝、懂孝、行孝,积极践行孝德礼仪,聚全区之智、全民之力,共建文明红岛、和谐红岛、美丽红岛。
本次活动的评选范围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辖区内社区居委会和长期居住在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的社会各界人士,评选时间从2019年5月初至7月上旬,分为6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5月8日—5月15日)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青岛红岛经济区首届“孝亲文化示范社区”“孝亲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公布推荐时间、推荐办法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初步评选(5月16日—5月31日)
便民服务中心、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采取社区、中心(街道)逐级考察推荐的模式进行初选;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采用社会举荐的方式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可以为本单位人员,也可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孝亲典型。上报推荐表时应附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推荐对象彩色证件照电子版(邮箱:qdgxqwhgz@163.com)。
(三)确定候选人(6月上旬)
初步评选推荐活动结束后,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再次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同时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考核,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确认(6月中旬)
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确定的“孝亲文化示范社区”和“孝亲好儿女”候选名单,在“红岛经济区文化妇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确有问题的人选,取消评选资格。
(五)事迹展播(6月下旬)
候选名单公示确定后,由红岛电视台和相关融媒体平台将部分事迹制作成专题片进行展播。
(六)表彰通报(7月上旬)
7月上旬,对评选出的“孝亲文化示范社区”和“孝亲好儿女”进行集中表彰。
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
“孝亲文化示范社区”评选标准
一、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在社区显要位置,设有孝德公益广告、宣传标语或图文雕塑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结合社区实际,设计制作亲情标语上墙、建立孝道宣传栏、开办孝文化黑板报或居民小报。
二、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孝道文化,利用社区文化队伍,取材身边孝道故事,编排表演孝道节目。开设“道德讲堂”,举办孝道文化论坛,邀请传统文化讲师授课。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引导干部群众讲邻里故事、评身边人物、议道德现象、学典型事迹、行孝德善举。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开展主题宣传,让广大群众多角度、全方位感知“孝道”文化。
三、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修订完善道德公约、家庭道德守则、父母守则、儿女孝道守则等,将孝道文化纳入村规民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开展道德评议和“文明市民”等评选活动,通过批评教育、引导感化,形成健康文明和谐的良好家风,浸润支撑社会风尚。
四、广泛开展爱老、敬老、孝老主题实践活动,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利用各类节日组织老年人及其子女进行“践孝行”实践,活动知晓率、参与度高。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
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首届“孝亲好儿女”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二、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孝敬、侍奉父母、公婆、岳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尊重理解再婚父母,视继父母为亲生父母,邻里公认;
四、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五、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
六、关爱社会老人,热心救助特困老人,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七、其他敬老爱老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广泛的。
活动咨询电话:66966557
(消息来源:青岛高新区党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