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意见力促服务业创新发展

    更新时间:2019-05-28 18:43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到202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左右,市场主体达到140万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企业超过15家。

根据《意见》,青岛将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精品旅游、商务服务、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教育培训、商贸服务十大产业。其中,现代金融业将着力引进各类金融企业总部、专业子公司和创新型机构,力争每年新增5家左右上市公司。现代物流业扩大国际中转集拼业务,争取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供应链物流。精品旅游业将争创国家级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和省级智慧旅行社,争取外国人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商务服务业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务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人才寻访、素质测评、薪酬管理等新业态,高水平打造一批国际知名会展活动。健康养老业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端医疗领域,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精准医疗、健康咨询等新业态。信息服务业将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加快部署5G商用网络,推动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科技服务业将建立多层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支配权。文化创意产业将拓展影视产业链,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培育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品牌设计企业。教育培训业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在青高校“双一流”建设。商贸服务业将发展第三方电商平台,鼓励发展新零售,建设时尚消费聚集区,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为推动产业创新融合,《意见》提出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对获批国家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给予200万元奖励;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不同领域之间深度融合,对企业承担国家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按照国家补助金额的50%、最高给予1000万元配套支持。

为壮大产业发展载体,《意见》提出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引导区(市)和经济功能区明确服务业主导产业,实现差异化发展,制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考核办法,研究建立“亩均效益”激励机制,鼓励中心城区提升发展楼宇经济,鼓励各区(市)创建市级重点服务业集聚区,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补;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对当年新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开展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每年滚动推进百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在生产要素方面给予支持。

为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国有服务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人才支撑,突出“高精尖缺”,持续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优化金融支持,落实企业直接融资奖补政策,健全服务业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扩大“金企通”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运用;突出土地保障,营利性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出让底价按照地块所在区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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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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