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改革2020年全面实施

    更新时间:2019-04-25 16:37  

2014年,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启动,上海和浙江两个省(市)率先进行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采取“3+3”模式;2017年又启动了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4个省(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同样采取“3+3”模式。而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于4月23日发布了新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不同的是,采取了“3+1+2”模式。4月23日下午,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就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展做了介绍。

我省高考改革包含四大方面内容

记者了解到,我省“3+3”的高考改革模式并不会因为其他省份新模式的出现而动摇。 《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于2018年3月正式印发执行,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包括改革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时间、成绩呈现等;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评价信息使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包括完善评价内容、严格评价程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等;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增加考试的选择性,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包括确定了统一考试招生、自主招生、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深化春季高考改革。推行分类考试招生,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包括确定了统一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

我省于2017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既全面提综合素养又促个性发展

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本次高考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突出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强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其主要目的,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养;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扬长避短自主选择;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领高中强化学科课程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达到科学选拔人才的目的。

高考改革减负担缓压力增动力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和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可以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可以减轻考生的成绩压力。合格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的方式呈现,合格标准为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学生考试合格即可;可以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每门课程学完即可以参加合格考试,称之为“一门一清”,同时,给予学生多次考试的机会,可以有效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考试所产生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可以缓解学生的厌学压力。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学生可以扬长避短,减压聚力,发挥优势,展示个性。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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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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