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以下工作。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要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
优化执法方式
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
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
推动健全城市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
■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垃圾分类处置
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幼儿园
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要支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