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细节。
《通知》明确,课后校内托管的实施要尊重差异、尊重意愿,学校免费托管服务和引入校外培训机构个性化服务两种模式并存,对个别特殊情况要灵活安排适当延长托管时间。
托管服务内容可以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
此外,学校安排与家长意愿结合,学校托管服务的组织安排要尊重家长意见,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托管时间要在统一安排的前提下提供个性需求服务。同时,将校内托管与校外活动结合,托管服务可以延伸到校外,组织适合的校外活动。要根据家长意愿,可以由家长委员会主导引进优质校外教育资源。可以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学生家长等社会力量参与托管服务。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王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