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讯 3月21日,市北巴士第三分公司组织女职工学习《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增强了女职工们对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等相关法律意识。
在此次活动中,女职工们认真学习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内容,大家认为这两部法律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而制定的,是维护广大女职工利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女职工的极大关怀。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规范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使女职工的权益更加有了保障。女职工们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在劳动生产中应当享有的特殊待遇,对大家的权益健康有特别的意义,今后一定要立足岗位,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及企业的关爱。
此次普法活动是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更好的提高职工法律意识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发展“关爱每一位职工”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