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青岛/青网讯 3月20日,记者从中央文明网获悉,中央文明办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其中,青岛在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中以89.60分的成绩位列第四名。作为2018年测评成绩排名前10名的城市之一,青岛还被通报表扬。
实地考察与入户问卷等调查方式结合
在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确定了39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督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实效、久久为功,切实提升创建水平、突出群众满意、确保创建质量,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进行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济宁、泰安等7个山东城市上榜
在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中,山东省共有济南、青岛两城市入选,济南勇夺第一名,青岛位列第四名,均被通报表扬。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中,济宁、泰安、滨州、聊城、枣庄、菏泽、德州7个山东省内城市入围地级提名城市。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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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
2、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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