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青岛市委、市政府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青岛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山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13日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青岛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青岛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青岛“山水城林田海岛湾”生命共同体,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整改方案》确定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严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统筹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二是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逐句分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三是依法依规,科学稳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止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坚决克服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和应付行为,坚决避免留下“后遗症”。四是系统施策,标本兼治。对整改的问题既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又要将督察整改工作与地区、行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统筹组织,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因地制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目标要求;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消除劣V类水体;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I、II类)保持在95%以上,胶州湾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7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本地水源稳定达标;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9%左右;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造林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下降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5个方面18项工作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切实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二是坚定不移落实青岛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优化城市布局和结构调整,全面推动绿色发展。要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四是坚定不移推进环境执法监管。要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要更好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监督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项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整改。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遇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实行清单管理,落实销号制度,加强督查督办,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其他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定期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设立污染事件曝光台,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青岛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利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补齐青岛市生态建设短板,持续改进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青岛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