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事件引发众多索赔 祥源文化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来源:网易    更新时间:2019-02-21 09:52  

2月20日午间,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祥源文化、控股股东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及祥源文化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孔德永先生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该案指向的是赵薇并购事件发生之前的一次违规。

孔德永终身禁入董监高

公告显示,被公开谴责的三者主要存在两项违规行为:重大收购事项披露不及时;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12月31日,祥源文化与上海快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约定以上海快屏2016年承诺净利润(7000万)15倍市盈率的对价,即不低于10.5亿元,收购其10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占祥源文化2014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0%以上,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然而,祥源文化于2016年6月18日才披露收购上海快屏100%股权的重组方案。收购上海快屏期间,祥源文化股价分别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2015年12月24日~28日,两次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情形。祥源文化在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中均称不存在未披露的事项,隐瞒了收购上海快屏100%股权。上交所公开认定,孔德永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薇事件引发众多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赵薇事件上的违规,祥源文化已经遭到众多的诉讼。如今新的处罚如果也遭到投资者起诉,将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根据证监会于2018年4月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龙薇传媒(赵薇名下)谋求万家文化(祥源文化的前称)控股权的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证监会由此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证监会的这一处罚成为投资者们的索赔依据,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等被告。

根据杭州中院最新下达的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判决中,法院进一步明确了投资者的可索赔范围。法院认定,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7日当日收盘时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获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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