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新规即将实施!2月青岛将发生这些大事

    更新时间:2019-02-01 17:25  

2019年的第一个月已经过去!2月起,一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正式开始实施!

青岛部分医疗服务执行新价

根据临床实际,青岛审核修订、增加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的价格标准自2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以及与新版项目规范对接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新规

与新版项目规范对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中,增加了血栓弹力图试验、普通检测、肝素酶对比检测、血小板图检测(AA)、儿童纯音听阈测定等项目,修改了营养状况评估与咨询、新生儿脐血管置管术等项目。

详情可见各大医院公示栏~

青岛价格信用下月起实行分级管理

青岛《价格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自2月1日起施行。

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依法接受“行政罚”外,还将面临“信用罚”。按照新规,价格信用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等四个等级,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分类监管。

列入“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将被推送至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政府部门间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青岛地铁内这些行为一律禁止!

《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将自2月1日起执行。

该办法禁止下列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在出入口、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宣传品等物品;

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私搭乱建违法建(构)筑物,存放、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在通风亭周边排放粉尘、烟尘、腐蚀性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

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进行制止或者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报告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青岛电信用户的自由选择权有了保障

《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不得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提供服务或者使用项目配套通信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平等接入,妨碍电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民警依法履职造成损害的

个人不担法律责任

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金融类信息不能随便发

《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

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

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

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

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青岛进入森林高风险期!

每年11月1日到次年5月31日是青岛森林火险期,每年2月1日到5月1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若在青岛范围内发现森林火灾,用手机或者固定电话拨打“12119”报警。

也提醒大家,今年春节期间正值青岛森林高风险期,山上草木干枯,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极易发生火灾。建议大家,文明祭祀、绿色过节!

(来源:凤凰网青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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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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