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根据《城阳区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和《城阳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定期集中公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 城阳区安委会对全区2018年第四季度符合《制度》规定情形的3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单位(个人)予以集中公布。此次公布的3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根据情节严重不同,分别处以8-50万元罚款不等,已全部纳入城阳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管理,实施“四个一律”、三个从严”的惩戒措施,使公布对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城阳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公布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整改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运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故发生。(通讯员 朱有祥)
附:城阳区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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