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召开青岛市惠民惠企政策新闻发布会,市经信委等5个部门对青岛近年来出台和实施的主要惠民惠企政策做详细解读。
市经信委:借力用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借力用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针对企业装备、技术、工艺、产品升级的内在需求,在支持激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品牌质量的基础上,积极用好技术改造这个“传家宝”,对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考虑设备投资和新增财政贡献,给予现金形式的综合奖补;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直接给予设备购置12%的补助。同时,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对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等,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助。
二是问题导向,破解企业共性难题。针对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用好转贷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提高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和担保补助额度等措施,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信贷倾斜。今年前10个月,我们通过转贷基金、风险补偿、担保补助、股权挂牌等政策性措施,累计帮助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接近300亿元。
三是聚焦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针对我市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互联网转型点高面低的矛盾,加强政策引导。比如,在产业层面,我们出台了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医药等高技术制造业加快发展;在企业层面,我们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建设,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业态模式转型。
市人社局:资金支持人才
今年以来,借助上合青岛峰会的东风,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新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等一系列人才“新政”,进一步巩固、提升了我市人才政策优势,丰富、完善了全市人才政策体系,为双招双引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更加有力地政策支持。概括来看,全市人才政策体系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资金扶持。积极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带团队、携项目来青创新创业,依据团队实力、项目潜力,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支持,特别优秀的上不封顶。同时,设立17只科技股权投融资体系基金,组建12只天使投资组合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解决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需求。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人才、不管是院士还是普通的创业青年,只要怀揣梦想、手持项目,我市的资金扶持政策一定能够助力各类人才扬帆远航。
二是在“落地生根”方面给予扶持。有家才有业。为确保各类人才在青“落地生根”,先后出台顶尖人才奖励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留青、大学生住房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构建了从院士到大学毕业生、从专业技术人才到技能人才,广覆盖、多层次的补贴政策体系,并且在补贴的力度上不低于甚至高于深圳、杭州等南方城市,有力增强了我市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中的竞争力。政策扶持力度居全国“第一方阵”。
三是在施展才华方面搭建舞台。先后引进30余家高端研发机构和32所高等教育机构,相继建成国际院士港和院士智谷2个院士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博士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覆盖各类人才群体的“全链条式”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在这些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各类人才可以享受到房租减免等政策,以及风投、财务、法律、技术交易等专业服务,一大批人才借助这些平台将“梦想”变为现实,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是在助力招才引智方面予以奖励。鼓励全社会积极协助我市招才引智,出台“红娘”政策,对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和相应优秀人才的机构和个人,分别给予不同层级的现金奖励;如果引进的是团队,奖励翻倍。在此,欢迎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充分挖掘资源、广为宣传,努力当“红娘”。
五是在拴心留人方面优化服务。为了让人才真正留得住,能心无旁骛、沉下心来干事业,构建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制度,从医疗保健、居住环境、子女就学、配偶就业、落户安置等各个方面,为人才打造全方位的“定制服务”。人才要做的,就是将需求告诉我们;我们要做的,就是用真诚的服务让广大人才来得安心、过得舒心、干得欢心。
市商务局:加大总部企业引进支持力度
一、为加大总部企业引进支持力度,对在我市新注册的总部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大小,给予最高额4000万元补助;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100强”“山东100强”的,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都分别给予奖励;对总部企业引进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按照投资额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二、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额30万元的奖励,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扶持。
三、为加大财富金融管理支持力度,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大小,给予最高额1亿元补助;对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给予最高额5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按照业务管辖范围给予最高额200万元的补助。
四、为加大旅游大项目引进支持力度,对前期规划设计费给予补贴,按照投资额大小,给予最高额500万元补贴。
五、为加大开发区招商支持力度,对现有用地企业已经停产,如果引进新项目,盘活资源,产生效益,由开发区所在区(市)研究给予原企业最高额5000万元、新项目最高额1亿元奖励。
六、为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青岛市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现金形式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可给予不同额度的现金资助。
七、为加大企业劳动用工支持力度,允许制造业企业在生产高峰期聘用短期季节性员工满足用工需求。
市科技局:在创新源头上,加强高端资源集聚
市科技局作为服务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在创新源头、科技服务、产业培育三大环节上设计政策、系统布局、精准发力,力求政策真真正正落到实处、便民惠企,为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发挥应有作用。
一、在创新源头上,加强高端资源集聚
我市科技创新资源并不丰沛,底子不够厚,布局结构也不尽合理。一方面从数量看,驻青公办本科高校仅有8所,科研院所数量也不多,与武汉、南京、西安、成都等同类城市差距较大,而且学科与地方产业匹配度不高。另一方面从结构看,青岛海洋特色突出,但历史上颇有影响的海洋科技成果,如鱼、虾、贝、藻、参五次海洋浪潮,都是海洋一产和基础研究领域,而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相对匮乏,这对我市新旧动能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撑不足。
为此,市科技局瞄准城市创新能力建设和引领支撑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引进海内外高端研发机构、高端创新人才和搭建高端创新平台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项目资助或建设补助,目前已取得较好成效。如,通过“中科系、高校系、企业系、国际系”四条渠道引进高端研发机构50多家,已初步形成集聚效应并逐步开始发挥作用。
二是在成果转化上,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科技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是要将研究开发出来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但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非常突出,“中梗阻”、“最后一公里”有待进一步打通。把这个问题剖析来看,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要素和环节很多,总体而言,就是需要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支撑。
对此,市科技局重点提升四方面科技服务,促进成果加快转化。一是提升孵化服务,鼓励建设运营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通过导入政策、资金和服务,为科技成果孵化提供一个好的“窝”。二是提升技术交易服务,搭建技术交易体系,对成交的技术合同予以补助。三是提升科技金融服务,通过政策性资金杠杆撬动,引导银行、担保、风投、保险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四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开展专利补助、设立专利运营基金等方式,引导高校院所和企业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产出。目前,新的技术交易、科技金融补助政策正在修订中。
三是在产业培育上,壮大科技企业规模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军,科技企业数量与新兴产业实力呈正相比关系。目前,我市高企2041家,而深圳1.2万家、广州8600多家。全市中小企业中科技型仅占6%,天津15%、南京10%,差距明显。
为此,市科技局专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百,就是遴选百家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千,就是持续培育5000家左右“千帆计划”企业;万,就是服务带动超过10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尽快发展壮大,重点落实好。针对“百千万”科技企业,市科技局出台了新认定高企补贴、高企减免税、研发加计扣除、“首投”“首贷”“首保”等政策举措。
市工商局:出台20条“真金白银”惠企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发展总量新突破、质量新提升、环境新优化的部署,2017年9月,我市印发实施了《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针对企业所急所盼,出台了20条“真金白银”惠企政策,全面提高、扩大企业升级转型政策激励标准和奖励范围,积极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为民营企业孵化成长、做大做强提供全链条式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创新企业“开天辟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局面。
《意见》实施以来,我市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截至2018年11月,我市实有市场主体134.88万户,同比增长同比增长15.73%;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31.62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7.6%。
为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奖励激励政策落地落实,2018年2月,市工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形成了《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制定了“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山东100强等各类奖励政策的具体兑现办法,优化兑现流程,确保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惠及企业。
《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市工商局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组织企业申报、完善奖励预算及拨付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调度情况,目前,各单位按照各自条线组织了2017年以来的各项奖励申报、预算、兑现工作,其中市工商局对首次入围全国民营500强企业的奖励资金1000万元已经兑现到位。
(来源:凤凰网青岛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