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清洁化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各区(市)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以确保农村居民安全取暖过冬为底线,以取暖清洁化为目标,因地制宜地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气代煤燃气炉供暖、电代煤供暖、生物质锅炉供暖等,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因地制宜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各区(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农村居民安全取暖过冬。要兼顾居民承受能力,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尽量减少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居民满意,实现预期效果。坚持军民一体,各区(市)政府要与驻地部队加强沟通,建立完善清洁取暖军地协调机制,确保军地一体衔接、同步推进实施,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明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清洁取暖改造推进方式。各区(市)要完善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措施,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居民、产权单位投资清洁取暖工程,实现多方共赢。
方案中还明确了补贴政策,气代煤燃气炉供暖 (适用于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对燃气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和取暖用燃气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市级财政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 (市)。电代煤供暖: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生物质锅炉供暖:市级财政按照4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集中供热: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可供热面积,市级财政按照22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 154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节能保暖工程:参与我市清洁取暖工程并进行节能保暖改造的,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该政策适用于列入我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补贴政策的不再重复补贴。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梁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