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待遇申领材料简化

    更新时间:2018-12-12 19:45  

水清海岸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精简了!

符合生育待遇享受条件的职工在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出院后可申请生育津贴。申领流程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流引产)或分娩出院结算后次月起1日至15日,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仅需两项职工社保卡和《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需有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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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高新区宣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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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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