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38项放管服改革“路线图”方案

    更新时间:2018-12-09 18:4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明确了38项任务,每项均明确了细致的分工,进一步深化山东省“一次办好”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

优化注销业务流程

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2019年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山东将破解企业注销难题。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探索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此外将适时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对于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和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利用简易注销程序逃废债务等违法失信企业,研究制定通过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等探索特殊市场主体的强制出清制度。

减少小微企业

融资中附加费用

方案中特别就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如将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建立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落实并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此外将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

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山东将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深化税制改革方面,将取消备案流程,全面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流程和备案资料的报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网上申报服务,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规范公共服务收费

逐步取消省界收费站

根据方案,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

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18年年底前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山东将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级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

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

纠正政府不守信

将开展专项治理

山东将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开展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失信问题、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专项治理,打造法治诚信政务环境。

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一刀切”式执法,山东将坚决纠正,规范自由裁量权。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简单“一刀切”行为严肃追责。

山东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山东将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2019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时,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同时,2018年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

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要求,2019年3月底前对现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6月底前,修订公布省级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

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落实国家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建立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落实并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2018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严肃查处行政垄断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曝光。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开展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失信问题、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专项治理,打造法治诚信政务环境。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

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2018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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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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