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青岛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弱)村集体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经济薄弱镇可支配财力增幅高于所在区(市)平均水平。
新闻发布会
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
《意见》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具体发展目标。2018年,加快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200个省定贫困村、31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简称贫弱村)整体发展水平;10个市定经济薄弱镇全部脱贫“摘帽”。2019年,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特殊群体困难。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市定扶贫标准;贫(弱)村集体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经济薄弱镇可支配财力增幅高于所在区(市)平均水平。
走电商扶贫新路子
《意见》提出17条措施,主要是摸清摸实精准脱贫底数,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进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综合保障性扶贫,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等。
此外,为巩固提升镇、村可持续发展能力。《意见》提出11条措施,主要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经济薄弱镇持续发展,规范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巩固深化多方联动的大扶贫格局等。据悉,《意见》在制定过程中,着重把握瞄准“两增收两提升”细化实化行动措施,即村集体增收、贫困户增收,提升贫弱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人口生活质量。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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