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执结一起强制腾迁案件 租客赖房拒执行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8-10-25 17:02  

晚报讯 “谢谢法官,真是多亏了你们,我这桩心事总算是了了,这样母亲就由我接走,你们放心吧。”被执行人栾某的儿子李某握着李沧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原本棘手的强制腾迁案件,不仅顺利执结,还帮李某解决了一桩难事,这还得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说起。

2016年11月,栾某向陈某租赁了位于李沧区虎山路附近的一处房屋,独自居住。租约到期后,栾某因故不续租约也不腾房。无奈之下,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栾某返还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栾某已年过六十,多年前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病发时行为不受控制,可能影响执行实施。为妥善执结案件,避免栾某受到刺激,执行法官多次到社区走访了解,得知栾某有一个儿子李某在苏州打工。在与李某取得联系后,李某表示,去年以来,曾多次返回家中,劝母亲搬离涉案房屋,但因为母亲精神状况时好时坏,工作一直没做下来。鉴于栾某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一边耐心说服李某回青岛配合工作,一边积极与医院、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沟通协调,充分做好强制腾迁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近日,按照既定方案,执行法官与李某及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医院等有关人员准时到达现场。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劝说栾某,告知相关法律后果,栾某仍拒绝履行义务。9时30分,强制腾迁程序启动。执行法官找来开锁公司强制开锁,栾某情绪激动,用家具和身体抵住房门,并扬言手中有刀。考虑到栾某安全,执行法官把握好力度,缓缓将房门推开,执行法警立即冲进屋内,第一时间拿走菜刀、暖瓶等危险物品,及时关闭窗户,封住厨房。同时,李某与居委会、业委会有关人员一同做好栾某的情绪稳定工作,使栾某情绪逐渐平复下来,未再有过激行为。执行法官迅速将房屋内物品打包装车,交由李某保管,最终栾某由李某接走。11时45分,强制腾迁工作圆满结束。(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张清皓 王志兴)

责任编辑:孙丽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