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搭乱建,全家短命”“粪堆草堆不迁走,后辈子孙不如狗”“人畜不分居,又无子孙又无妻”……这是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补木村几辆小车上张贴的“诅咒式”环保宣传标语。墨红镇政府党政办唐姓主任10月22日告诉记者,此标语为补木村村干部自行制作,张贴在村干部的私车车身,被发现后已进行清理,并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10月23日澎湃新闻网)。
这些看起来对仗、顺口、打油诗式的标语,实际上是诅咒他人的语言,且句句都比较歹毒。更不可思议的是,这还是村委会干部自行制作的标语。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赤裸裸的诅咒标语早已不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充分暴露出有关人员的法盲式思维,对此,有关方面理当予以及时制止并纠正。
通过报道可知,这些标语系村委会干部为要求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参与村集体义务工、主动缴纳卫生费而制作。在村干部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一些村民不配合还冷嘲热讽,导致相关村干部工作不力,由于憋着一肚子气,个别村干部便借标语发飙。
应该说,当地村干部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无论多好的出发点,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以此掩盖执行过程的不文明。如今,随着建设法治社会进程的推进以及人们法治意识的提升,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民间纠纷,越来越多的人都注重程序的合法以及方式的文明,不再诉诸野蛮、暴力式的威胁和诅咒。
譬如,对于民间纠纷,之前不乏部分人通过约架等暴力方式解决,谁狠谁沾光,谁软弱谁吃亏。但如今,依法办事已经成为趋势,好勇斗狠式已经被摒弃,相反,暴力方式不仅无法解决纠纷,反而可能导致陷入被动,得不偿失。
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面对的事情千头万绪,面对的村民性格不同、思路不同,想法各异。这决定了其在推动工作,处理基层事务时必然面临诸多困难,甚至难以推进。因而,部分基层干部便突发奇想,以骂人式、诅咒式语言和标语威胁一些总是不听话的村民。
殊不知,这种做法既悖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而且,这种做法只可能起到一时的作用,未必能够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特别是,以不文明促进文明,以侮辱他人,贬低人格的方式来推动工作,有可能起到负作用。譬如,这种诅咒式标语极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甚至引发基层干部与村民之间的纠纷,最终落个一地鸡毛,两败俱伤,信任割裂的下场。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看到,针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违规行为,口头说教恐怕无济于事,“诅咒式标语”反而可能让潜在的违规者心存顾忌,有所收敛。这说明对于乱丢垃圾等小恶,还是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惩戒措施,才能达到治理效果。必须强调,以文明、法治的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促进移风易俗,也许过程缓慢,但无疑会取得良好的效果。那种粗鄙野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早已不合时宜,理当摒弃。(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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