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0月22日清晨,家住清江路附近的崔女士在自家小区门口搭乘一辆专车外出办事,下车后,将随身携带的一部价值9000余元的手机遗忘在车内,崔女士十分焦急,马上赶到镇江路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民警接到报案后,通过崔女士提供的信息,与司机取得联系,司机语气坚决,声称没有见到也未捡到乘客手机,随后,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崔女士见此情景,焦急落泪,称手机内的客户资料是自己多年工作的积累,由于没有对资料进行备份,一旦丢失一定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影响。民警一边安慰崔女士,一边继续联系车主,民警查找到司机另一个电话,一开始司机还是否认捡到手机。最终,通过耐心劝解,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司机于当日下午将手机归还失主崔女士。(记者 梁超 汤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