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把青岛建成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8-09-18 07:22  

青岛出台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方案

晚报讯 “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启动仪式17日上午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办,标志着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正式拉开大幕。为推动落实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市工商局等2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计划到2020年,全市打造不少于300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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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青岛市将牢牢把握率先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为目标创新政府监管机制,以提升经营者诚信度为目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发挥好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到2020年,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会上,市工商局介绍了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有关情况,利群集团、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分别代表全市首批百家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企业、行业协会进行发言。启动仪式前,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了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我市放心消费创建12大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就近年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放心消费创建重点、思路打算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他16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了书面交流。第一次全体会通过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就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增强放心消费创建合力等内容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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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覆盖

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餐饮、景区等,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000家,逐渐覆盖全市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行业和领域、重点经营场所,放心消费示范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

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强化,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参与“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健全,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

消费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市场主体质量意识显著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明显增强,生产领域消费品占监督抽查总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达到2000批次以上,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地产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

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更加顺畅,消费维权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一般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逐年提高。建立不少于1000家放心消费服务站、消费投诉联络站,全面落实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协商和解率达到80%以上,实现一般消费纠纷“不出商家”的目标,及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防控到位。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系统性、行业性消费侵权现象实现有效治理和规范,应对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消费事件能力不断提升。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王伟 通讯员 贺长泽)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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