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扶人反被讹的事件,让人唏嘘不已。据媒体报道,浙江金华的滕先生近日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受伤的男子,结果对方报警称被滕先生撞倒,最终交警在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后证实,两车并未发生接触,该事故为一起单方事故。
遇到人摔伤,要不要扶?这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导要乐于帮助他人,“主动扶起来”也逐渐内化为许多人的本能反应。但是,随着一些扶人反被讹事件的发生,人们的心理也在发生微妙变化。简单说,就是变得犹豫了。虽然大部分人最后还会选择“扶”,但往往会附着一些条件,比如有旁观者证明,或者监控证明,抑或自己拍照证明。总而言之,人们开始权衡利弊,担心被讹,而不假思索、不计得失的“本能反应”则开始消减。其实,这有点像要不要向乞讨者捐钱,因为存在着被骗子蒙骗的风险,所以导致一些人犹豫要不要捐助。这是必须正视的问题,须谨防少数之恶破坏大善环境。
具体到金华这起事件上,滕先生出于本能扶起摔伤者,毫无疑问是值得点赞的。社会需要这样的乐于助人者,因为有这样的人大量存在,陌生人之间才能感受到温暖和关爱。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滕先生受到的委屈。复盘整个事件过程,甚至会让人感到后怕。因为不仅摔伤者反口咬定是被滕先生撞倒的,而且旁边有路人也先入为主地指责其撞人,更加巧合的是,事发路段因施工原因,交警监控无法调取。可以说,这一切完全不利于滕先生自证清白。幸运的是,交警在事发地附近一商铺调取到了现场监控视频,最终证实与滕先生无关。但倘若找不到可以证明的监控视频呢?或许滕先生真的就无法洗脱嫌疑,或许这就是另一个“彭宇案”。真相就在那里,是非也在当事人心中,但为什么有人会颠倒黑白、以怨报德?为什么必须靠监控视频来拆穿一些人的内心之恶?这拷问的不仅仅是人性,还有扬善惩恶的氛围和机制。
交警部门为滕先生正了名,还打算请征信部门给予奖励;舆论介入对滕先生善举予以表扬,同时也对讹人者予以道德谴责,这些都属于扬善惩恶。不过,假如没有媒体报道,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关注到这件事,滕先生的嫌疑固然能被洗脱,但讹人者恐怕不会受到相应惩罚。即便是如今有了舆论上的谴责,但对于讹人者来说,代价还是太小。不付出足够的代价,不仅不会形成警示作用,还会对那些心怀善念、本欲助人者造成消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在褒奖助人者的同时,还必须让讹人者付出足够的代价,让这些人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得不偿失”,也让更多人看到什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类事情已不单是道德问题了,法律必须在扬善惩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据报道,滕先生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这是值得鼓励的做法,法律应该为滕先生撑腰,让讹人者付出代价。
是非更应在心中,而不只是在监控里。假如一些人心中没了是非观念,舆论和法律就应该挺身而出,弘扬社会正气,抨击惩治个体之恶,让好人不寒心、让坏人不嚣张。 (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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