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月1日 (农历七月二十二)民俗节日“财神节”期间,青岛市公安局将严厉查处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 《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市市内三区和崂山区除腊月二十三、三十、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正月十五等六天外,其他时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但从往年的情况来看,“财神节”期间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市民违规燃放、非法销售的行为较为突出。
今年“财神节”,市公安局统一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各区公安分局压实属地管理,严格落实责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2600名警力加强市内三区和崂山区的街面巡查,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刘卓毅 通讯员 青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