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三民活动”中,市环保局共收到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天气的建议72条。市民认为,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雾霾天气较往年有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尤其进入秋冬季后,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对广大市民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从治理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污染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减少雾霾,增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打造“红瓦绿树,碧海蓝天”青岛生态名片。
市环保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核心,与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以减煤治煤、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削减VOC为重点的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环境专项执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为了强化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市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连续5年制定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确定各项具体目标任务,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计划执行落实,保障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市环保局提请市政府将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市政府与25个政府部门、11个区市政府、2个国有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连续5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累计发放奖励资金1.5亿元。
今年以来,在2017年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的基础上,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截至6月底,完成淘汰全市所有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累计共淘汰燃煤锅炉211台;检查建筑工地项目2012个(次);开展路查166次,检查车辆1.94万辆,检查加油站等油气污染防治设施920多家次。
“为了严惩大气领域环境违法行为,我们采取异地交叉互相查、上班查与节假日查、白天查与夜间查、杀回马枪查、环保公安联合查等多种执法方式,相继开展为群众送清新送宁静、秋冬季环保执法督查等专项行动29次,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处处长戴云龙表示,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万人次,检查企业2.4万家次,立案处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00余起,罚款600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经过不断努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进一步改善。截至今年上半年,市区PM2.5、PM10、SO2、NO2、CO、O3平均浓度分别为39微克/立方米、81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1.3毫克/立方米、16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4%、2.4%、35.3%、6.1%、13.3%、6.9%,我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