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完成

    更新时间:2018-08-19 19:49  

近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四部门介绍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目前,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失信行为形成有力约束和惩戒。

青岛

对16782名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

目前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信用制度文件达40多个;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归集全市60多个部门的1.22亿条信息,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90万余条,依法发布“红黑名单”100多批次。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深入推进。政务领域首推政务服务践诺守信“五个一”工程,驻审批大厅48个政府部门全部签署践诺守信承诺书,开发了公务员诚信档案系统,登记公务员信用信息2.3万余条;商务领域在金融、生产、流通、税务等20多个环节建立了信用分类监管机制,签署并公示企业信用承诺书21万份;社会领域初步建立了公务员、教师、律师等重点职业人群信用信息系统;司法领域开通“金法媒”信用曝光平台,健全了法律服务信用监管体系。

我市还发布了《青岛市信用联合奖惩行为清单及措施清单》,明确了39类联合奖惩对象及1200多项联合奖惩措施。全市50多个部门参与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13个。对176家工程建设领域失信单位在招标投标方面进行了限制,对16782名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迫使6656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5591案,执结标的总额91724.04万元。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服务,放行周期由20天缩减为一周之内。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811个行政村开展集中评级授信工作,评定30个信用村,A级以上信用户7335户,授信总额14.8亿元。

金融信用报告奖惩应用进一步强化

在金融领域,全市59家金融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月均查询量达到20余万次,信用报告的奖惩应用进一步强化,对失信行为形成有力约束和惩戒。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渠道,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8年1-7月,青岛市中小微企业通过平台实现融资成交额1.6亿元。

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试点,在全市布设了15个商业银行自助查询网点,累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0.7万笔,较好地满足了市民查询需求。不断规范优化征信查询柜台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即到即办、免费复印等服务,2018年1-7月,共办理企业信用报告查询9746笔,同比增加53.6%。建立征信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高校开设征信选修课,普及信用知识,营造了良好信用氛围。

此外,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还积极引导供需对接,推动征信机构助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撮合,3个月成功撮合中小企业贷款1200万元,发挥了信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助贷作用。

工商登记环节拦截“老赖”任职1000余次

我市建成青岛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859万条;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信息690万余条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场主体4.56万户,公示率100%;联合多部门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在工商登记环节拦截“老赖”任职1000余次,限制275家失信企业认定守重企业;创新信用宣传方式,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讲好信用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联合惩戒让失信纳税人“处处受限”

我市依托“诚信推定”理念降低纳税人办税制度性成本。市税务局扩大评价范围,增设M级信用级别,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评价体系,惠及更多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推出“税易贷”、“税贷通”等产品,发放信用贷款54亿元,并通过“线上银税互动”等,实现“秒申、秒批、秒借、秒还”;加强信用监管,通过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纳税人“处处受限”,对57户同时纳入两个及以上部门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将其当年纳税信用判为D级。相关做法在2018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获奖,成为全国税务系统唯一获奖案例。(来源:青岛日报)

二维码

责任编辑:刘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