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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儿童意外伤害须出狠招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警方发布通报,7月30日该县湾丘乡麻窝村一水塘打捞出5名儿童,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经查,5名儿童系相约到水塘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目前,各有关部门、乡镇正在全力开展善后及相关工作。

又一起痛彻人心的悲剧。近段时间,各地儿童意外伤亡事件频仍:安徽太和县4名留守儿童不幸溺水身亡,湖北一名男童意外坠入弱电井身亡,四川攀枝花一名12岁男童在河边捕鱼,不慎被水冲走……悲剧让人悲戚不已。一例例非正常死亡,导致多少个家庭破裂?一起起血泪教训,让多少人遽然惊心?

权威数据显示,意外伤害是0至14岁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超过了其他所有事因的总和;每年7至10月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阶段,约40%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夏季。每一起儿童遭遇意外事件发生,都让人唏嘘不已并引发舆论高度关切,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和普通民众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如隶属于公安部的相关微博提醒,别让车祸成为暑期威胁孩子的头号杀手——别让孩子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别让12岁以下儿童上路骑车,别单独把孩子锁在车内,出行拉紧孩子的手等等。

每年暑期前夕,一些职能部门都下发文件,如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件频发,这是一种无声的叩问:为什么几乎每年暑假都有孩子发生意外,难道无药可救?悲剧连续发生,一再提醒我们必须想出可靠办法,必须调动全社会力量,以全方位的社会协同遏制儿童意外伤亡事件高发。

学生意外伤亡事件之所以难获根本性遏制,主要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学校和学生虽然有所警惕和防范,但有待形成切实有效的综合治理体系。教育部每年暑假几乎都要发布预警通知,但一些地方并没有真正传达,有的地方即便传达了,也大多走走形式,雨过地皮湿。任何事情特别是关涉生命安全之事,如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就会埋下重大隐患,甚至可以断言“迟早要出事”。儿童意外伤害就是如此,有多少机构言之凿凿,却在执行时浮皮潦草?有多少警示言之谆谆,家长却听之藐藐?

防范儿童意外伤亡须出狠招,招越“狠”,越显不近人情,但却越有威力,也越是对儿童负责。职能部门的工作不能止于发布通知,更应该把工夫花在强化跟进措施上。如果只是文件来文件去,文件就会沦为空文。故此,对不落实中央规定的机构应依规处理,对忽略儿童安全的部门应强化问责。

有些家长麻痹大意,这是导致孩子受到伤害的重要原因。鉴于此,有专家建议刑法中增设“忽略照料儿童罪”。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不依法实行监护职责,或者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阻止;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现行法律规定对一些家长缺乏足够的震慑性,增设忽略照料儿童罪当能收到不错的效果。

同时也要看到,不是家长不想照顾孩子,而是一些家长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照顾,比如不少溺亡儿童属于留守儿童,家长如何照顾?“我只有两只手,要么搬砖,要么抱你,我抱你就不能搬砖,不搬砖就没办法养你”,现实有时就是这样无奈。针对留守儿童,当地政府应施以援手,如果条件可能,应当让留守儿童回到父母身边,陪父母在城里打工,而这则需要城市管理者多一些接纳和帮扶。

给孩子什么样的现在,他们往往就有什么样的未来,对孩子监管到位了,孩子安全才有充分保障。保护孩子是家长的责任,也是政府和国家的责任,攥指成拳,协同行动,为孩子撑起安全的天空,他们才有明亮的未来。(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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