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青岛于近日启动了专项活动,以非公企业为重点目标,以新市民为重点对象,督促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此次活动8月1日起组织单位自查,然后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抽查。对于经自查和督导,仍不按规定建制缴存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予以立案处理。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办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截至2018年6月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全市5.58万个单位、141.6万名职工,累计缴存额突破1500亿元。(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