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证摇号方案日前发布,中欧国际城项目将首吃螃蟹。5863人争抢713套房!
27日,青岛市城阳公证处发布消息,根据开发企业申请,中欧国际城金茂悦V、VI期713套房源将于6月28日10时进行公证摇号。目前,经高新区国土分局审核确认的《中欧国际城项目报送名单》正在进行公示,共有5863名客户。
根据青岛市城阳公证处微信公号发布的《中欧摇号项目公告、摇号最终名单、摇号规则》,摇号活动由青岛市城阳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全程主持,采用电脑软件方式进行,摇号设备(电脑及摇号软件)由青岛市城阳公证处提供。如摇号过程中出现软、硬件故障导致摇号无法继续的,将采用备用电脑及软件继续摇号活动。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将作为有效结果保留,后续摇出的剩余选房顺序号排在已经摇出的结果之后。若两套电脑及软件均发生故障导致活动无法继续的,将中止本次摇号活动,待故障解决后另行选择时间继续摇号,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将作为有效结果保留。摇号结束后,使用的摇号设备(电脑及摇号软件)现场予以封存,结果将在官微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6月25日,青岛城阳公证处发布了《青岛高新区公证摇号售房规则(定稿)》,本次发布的规则适用于青岛市高新区,规则约束力涉及开发商与购房者两大主体,是青岛范围内首次就公证摇号发布的官方细则。
一、根据规则,“登记购房人”,一个家庭的全部成员只能由一人代表登记为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构成由高新区国土分局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定和调整。
二、“新建商品住房”指2018年6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
“可供房源”系指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准予销售的全部房源,但项目中经政府批准的向引进人才等特定群体销售的房源除外。
三、为确保登记购房人、摇号确定的购房人、实际购房人的一致性,公证摇号售房活动包括下列行为:
1、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公证机构对其公布进行公证摇号销售的房源、意向购房人登记等情况进行保全;
2、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公证机构对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择和确定购房人资格进行现场监督;
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公证机构对由公证摇号产生的入围人选房定房进行现场监督;
4、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提出的其他公证申请。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售房摇号前,应向高新区国土分局备案。同时强调,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与意向购房人签订任何形式的认购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意向购房人收取费用,不得进行与公证摇号售房相悖的任何操作和宣传。
而项目准予销售之后、开盘销售之前,准售房源应在售房现场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文件、规划套数、进行摇号的套数、楼号、楼层、房型、面积、单价及总价、其他税费等。
五、参加公证摇号售房的意向购房人,应自行通过本规则及项目的补充规则规定的渠道和方式进行购房登记,否则不具有参加公证摇号购房的资格。
进行购房登记的意向购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应符合青岛市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30日、2018年4月18日出台的相关限购限售政策要求;
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无其他征信不良记录;
4、需要通过商品房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还应符合贷款人的规定。
六、此外,通过公证摇号产生的取得购房资格的入围人员数量与可供房源的数量比例为1:1,未入围人员按摇号产生的顺序为该项目的候补购房人。
公证摇号结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构成强制性约束。入围人不得置换和转移其购房资格。
入围人可放弃其购房资格。入围人两次放弃购房资格的,自第二次放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公证摇号。
在公证摇号现场,由公证人员、高新区国土分局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登记购房人代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人员、媒体人员参加。
据悉,本规则由青岛市城阳公证处制定,经高新区国土分局同意公布执行。自2018年6月25日起实施。
这条规则是青岛范围内首次就公证摇号发布的官方细则,相信必将对青岛楼市的未来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内容来源:青报网、青岛大众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