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建小区要建电动车充电场所 老旧小区设临时充电点

来源:青岛早报    更新时间:2018-06-07 10:41  

昨天,记者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我市近日公布了《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在全市开展为期8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自行车大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等安全管理问题凸显,国内由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频发。据介绍,市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将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将从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年底结束,其中6月20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此次活动,将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组织,经信、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由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记者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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